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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门岗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6-05-26 点击:

一、总则

为维护校园安全,规范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结合门禁系统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二、人员进出管理

1. 本校师生员工:通过校门口人脸识别系统通行。未录入人脸者,凭有效证件登记进入。

2. 校外人员:来访须提前通过“访客预约系统”填报信息(含人脸照片),经被访人同意后,刷脸或刷身份证进入。未预约的临时访客,须持本人身份证在门岗登记,联系被访人确认后,由安保人员核验放行。

3. 禁止入校人员:身份不明、拒不登记、携带危险品、精神异常无人监护者等可能影响校园安全和秩序的人员。

4. 夜间管理:23:00至次日6:00进出,须接受二次核验并登记。

三、车辆进出管理

1. 校内登记车辆(教职工、公车、备案商户):通过车牌识别自动通行。

2. 访客车辆:须由校内单位提前报备或通过预约系统登记车牌。未预约车辆原则上禁入;特殊情况(接送病人、大件搬运)经申请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出租车/网约车:搭载行动不便的师生可登记进入,即停即走;空车禁入。

4. 特种车辆:救护、消防、警车、抢险及邮政、运钞车免检,优先放行。

5.摩托车/电动车:进出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须实名制申请,核准后方可领取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出校园。

6. 校内行驶规定:限速20km/h、禁止鸣笛、礼让行人、按位停车,严禁占消防通道。载货车辆出校须出示物品放行单。

7. 禁入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大功率改装车、未经批准的大货车。

四、其他规定

1. 物品出入: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出校,须持部门开具的《物品放行单》,经核对后放行。

2. 门岗秩序:校门周围禁止摆摊、停车、堆放杂物。严禁翻越围墙、堵塞校门。

3. 应急管理:遇突发事件立即关闭大门,报告保卫处并报警。疫情等紧急状态下按指令实行封闭管理、亮码通行。

4. 违规处理:对违规校内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校纪处理。对违规校外人员可拒绝入校、驱离或列入黑名单;对暴力冲卡、辱骂殴打者等违法人员酌情进行报警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余学院保卫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