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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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科室

职责

治安交通

1.负责校内一般案件(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完善校内接处警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在校园内开展工作。
2.负责保安队伍管理,做好保安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提升保安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
3.加强交通管理,整治校园交通环境秩序。
4.加强对视频监控的管理,完善监控技防网络。
5.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对校卫队的指导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7.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8.坚持校地共建、校警共建,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安全

1.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2.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4.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5.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6.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7.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9.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10.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

1.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2.开展兵役登记,搞好兵源潜力调查;
3.负责学校预备役应急分队(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抓好民兵“三落实”工作。
4.掌握本校转业、退伍军人情况,做好国防潜力统计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5.拟定本校战时动员计划,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政策宣传;
7.协助县(市、区)政府征兵办公室做好高校学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廉洁征兵等工作;
8.协助做好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及专升本等政策;
9.配合兵役机关和部队做好入伍学生数据统计、跟踪教育、走访服务等工作;
10.完成上级军事、教育等主管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平安建设

1.做好学校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
2.对接省平安办,开展学校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做好省平安办平安建设考核工作。
3.对接省教育厅,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做好省教育厅平安校园考核工作。
4.做好学校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准备工作、以及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
5.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加强考核,年底对学校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8.负责文件收发归档、印章管理、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9.做好本部门师德师风、资产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