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并构建安全、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规范保安队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安人员。保安团队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统一管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与范围
第三条 保安人员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 安全保卫: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及突发事件处置,维护校园秩序。
2. 服务师生:将“服务师生”置于核心地位,主动、热情响应师生的各类求助,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
第三章 行为规范与形象要求
第四条 岗位形象与服务要求:
1. 着装言行:执勤期间统一制服,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友善。
2. 服务意识:对待师生及访客应主动问候,耐心解答疑问。遇到师生求助时,应立即响应、积极协助、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或态度冷漠。
3. 在岗纪律:严禁在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实行24小时值班制。接班须提前15分钟,交接清楚,按规定打卡。
第六条除巡逻时间外,应在指定岗位值守,确保能随时响应安全警报和师生求助。
第五章 服务响应与监督权限
第七条 保安人员须严格执行以下服务与监督要求:
1. 求助响应:对师生的求助(如问路、车辆救援、身体不适、遗失物品等),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超出职责范围或能力所及的,应主动引导至相关部门或上报请求支持。
2. 出入管理: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物资实行严格登记与服务指引。
第六章 巡逻与服务制度
第八条 巡逻保安须按约一小时循环巡查,检查安全隐患,同时主动关注是否需要帮助的师生,将安全巡逻与服务巡视相结合。
第七章 违规处罚与服务激励细则
第九条 违规处罚标准:
1. 一般违纪(如:着装不整、在岗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对师生求助响应迟缓或态度冷漠)
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建议物业公司扣罚50元。
再次违规:书面警告,建议物业公司扣罚100元。
第三次违规:严重警告,建议物业公司扣罚200元,取消评优资格。
2. 中度违纪(如:无故脱岗、对师生合理求助推诿不管、登记信息造假等)
首次违规:书面警告,建议物业公司扣罚100元。
再次违规:严重警告,建议物业公司扣罚200元,并停岗培训1-3日。
第三次违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建议物业公司予以辞退。
3. 重大违纪:因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者,建议物业公司立即辞退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服务激励措施:
对于主动服务师生、获得师生书面表扬或为维护校园安全与和谐做出显著贡献的保安人员,建议物业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0-200元,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